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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發畜牧場

文號
30-107-12000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12/11
違規日期
2018/07/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4,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7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2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生化需氧量 300mg/L(放流水標準80mg/L)、懸浮固體 80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均超過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4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廍子村光明路一段七二之一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埔鹽鄉光明路一段72號之12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