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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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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5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5/22
- 違規日期
- 2018/05/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二廠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801421),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有下列缺失:一、申報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廢棄物代碼:B-0299,屬有害事業廢棄物)105年12月至106年6月、106年8月至106年9月、106年11月至107年2月之產出量與實際情形不符。二、申報廢鑄砂(廢棄物代碼:R-1201)106年11月之產出量與實際情形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三九八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398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