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1-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2/06/02
- 違規日期
- 2021/09/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7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專案督察,查核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現場發現半乾式洗滌塔(A001)之溼基廢氣處理量為2301.42 Nm3/min(許可範圍:600~1900 Nm3/min)、出口壓力為-123mmH2O(許可範圍:-350~-150 m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2)之壓力損失為1.581 inWc(許可範圍:2~9inWc)及活性碳注入系統(A004)之出口壓力為-123 mmH2O(許可範圍:-350~-150 mmH2O),均與核准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406-06號)內容不符,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限文到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里華東路二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