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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棧有限公司

文號
40-106-03002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03/29
違規日期
2017/03/08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芳苑鄉永興村芳漢路永興段365號從事塑膠加工作業,其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貯存場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案經本局派員於106年3月8日查證屬實。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永興村芳漢路永興段三六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永興村芳漢路永興段365號
統一編號
27601998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