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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50014
                
- 處分日期
- 2024/05/06
                
- 違規日期
- 2023/12/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	本局人員於112年12月08日17時20分至墩煌路二段與石川路交叉口稽查,配合警方人員攔查一小貨車,由駕駛車號2126-W9,車上載運浴室整修後之廢棄物(磚石頭、泥土、木板條、塑膠管),未隨帶有來源及去處之有效証明文件,本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九條第1項予以告發。2.	另請將原車載回來源處。3.	拍照存証。4.	以下空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霧峰區五福里五福路一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墩煌路二段與石川路交叉口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