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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8-120004
- 處分日期
- 2019/12/04
- 違規日期
- 2018/12/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 罰鍰金額
- NT$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07年12月24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雨水道出口RD12上游端,有不明廢液排出至大堀溪,經循線追查發現貴廠(觀音區工業七路二號)廠內雨水道流出pH10.29鹼性廢水,流入區內中央雨水道系統至RD12,循線追查至貴廠內,廠區內在進行冷卻水塔更換作業時,廢水溢流至RD01,經檢測pH為10.45,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七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七路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