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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7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7/09
- 違規日期
- 2018/06/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案於107年6月13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違反事項如下:1.貴公司廠房前(廣場)發現堆置大批難以再利用之D-0299(廢塑膠混合物),未符合本局核定「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配置圖,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略以:「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相關規定。2.貴公司廠區內有收受廢棄物後拆解下之廢金屬、廢塑膠混和物等,惟查拆解衍生之廢金屬並未於再利用檢核製程內,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四八號
- 違規地址
- 基隆市安樂區武訓街四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