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公所
- 文號
- 30-114-030003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違規日期
- 2025/02/2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所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垃圾衛生掩埋場滲出水污水處理廠,從事一般廢棄物掩埋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2月24日聯合稽查結果,發現貴廠廢水處理設施設有處理單元(集水井)及廢水收集管線返送至掩埋廠,上述皆未登載於水污染許可文件中,顯與核准之水污染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中樂村文化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民雄鄉松山村八鄰後山仔三七之一號
- 統一編號
- 66643216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