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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文號
21-108-070049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9/07/04
違規日期
2019/05/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378-NAK車輛未依規定期限內完成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1項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一一號
違規地址
各縣市環保局委託之機車排氣定期檢驗站。
統一編號
3570001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