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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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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8/03
- 違規日期
- 2020/05/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粒製造作業,領有彰化縣政府核發之工廠登記(編號:07000004)及再利用檢核(檢核期限:109.11.16),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進口資料所示,貴公司108年進口廢塑膠3306.995公噸,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108年申報資料,108年僅申報廢塑膠使用量137.78公噸,尚還有3169公噸未申報,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時間內申報再利用情形經本局109年5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爾後請確依規定辦理申報,倘再經查獲違規事項,依法按次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二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工業西二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