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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3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3/05
- 違規日期
- 2023/05/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402號從事PU皮製造程序(M02),屬環境部公告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查貴公司於112年4月10日執行該製程排放管道(P326)112年定期檢測作業(檢測項目為二甲基甲醯胺),迄113年1月12日仍未依規定以電子傳輸方式申報該次定期檢驗測定結果紀錄,已逾「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期限(完成檢測後翌日起30日內,即112年5月9日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竹後里鳳仁路四○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