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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80013
- 處分日期
- 2024/08/06
- 違規日期
- 2024/05/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5月08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運情形,相關違規申報廢棄物種類及期間如下:一、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13年01月申報產出量及貯存量錯誤。二、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於112年07月至10月、112年12月申報產出量及貯存量錯誤。三、金屬冶煉爐渣(D-1201)於112年07月及12月申報產出量及貯存量錯誤。四、廢濾袋(D-0899)於113年01月及03月有更換紀錄,惟未申報產出量及貯存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3年7月3日通知陳述意見函,限期貴公司於113年8月16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8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五四巷二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五四巷二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