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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琪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1000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17
違規日期
2024/12/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9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停止作為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執行鳳山溪專案暨民眾陳情案件稽查時,於113年12年24日11時55分發現在鳥松區美庄路橋下涵洞口有大量乳白色含泡沫廢(污)水排入鳳山溪,經沿線追查上游發現貴公司(面向廠房左側)雨水側溝正排放乳白色含泡沫廢(污)水;經會同貴公司人員進廠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食品加工作業,廠區設有多道廢水處理過濾設備,惟據貴公司人員表示廠內廢(污)水排溝破損導致廢(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廠內雨水溝渠而流至廠外,造成污染影響鳳山溪水體品質,現場已立即停止排放。查貴公司所有工廠位於本市鳳山溪大東橋上游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美庄路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美庄路10號
統一編號
8676667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