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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50004
- 處分日期
- 2018/05/02
- 違規日期
- 2017/05/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9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係印染整理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 桃市環排許字第H1755-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399mg/L、懸浮固體:36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另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複查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558mg/L、懸浮固體:57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9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工路六八巷一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南工路六八巷一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