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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豐藝術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11-110012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11/17
違規日期
2022/10/0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 (管制編號:B2100185)從事印刷業,經本局111年9月30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110年9月至111年5月網路申報資料,發現廢布(D-0803)於110年10月至111年5月產出量加前月貯存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當月貯存量,有質量不平衡之情形,貴公司表示迄稽查時D-0803皆由永業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除,惟清除前未網路申報聯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七一巷六八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二段71巷68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