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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70001
- 處分日期
- 2017/07/03
- 違規日期
- 2017/06/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區**里**路**段**巷**號設立廠房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水泥業」,案經本局106年6月5日10時整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申請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砂石庫集水井廢水至廠外溝渠,續經會同現場負責人員(***)於排放口採取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pH值為11.9(標準值:6至9)已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貴公司廢水排放製程應全面停工(未取得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前,不得排放廢(污)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及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一三三五巷五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榮泉里中山路三段一三三五巷五七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