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080030
- 處分日期
- 2024/08/26
- 違規日期
- 2024/07/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0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22號),案經本局113年7月2日派員至本市八德區新興路192號對面(建國段182地號)土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清除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後載運至場內暫時貯存,惟貴公司清除許可證內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即逕行貯存廢棄物。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長興路四六三巷一弄一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新興路192號對面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