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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太實業有限公司

文號
44-107-070002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07/30
違規日期
2018/06/1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案係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12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違規事項如下:(一)107年6月8日原貴公司所屬車輛(車牌號碼229-RQ,已報廢拆除車牌)停放於本縣鹿草鄉後堀村山子腳51號之坤暉有限公司場內,該車輛車斗內裝有廣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產出之廢包裝袋,查貴公司與廣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訂有清除契約書(合約期限為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貴公司於107年1月1日至107年6月8日期間曾前往廣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廢棄物,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二)另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廢棄物清除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堆放受委託清除廢棄物於未經核可之貯存場或轉運站(嘉義縣鹿草鄉後堀村山子腳51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鹿草村鹿草路一一一號
違規地址
嘉義縣鹿草鄉鹿草村鹿草四六○之一號
統一編號
23942756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