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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賀畜牧場

文號
30-102-06000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3/06/06
違規日期
2013/05/2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台端應於改善期限內辦理排放許可證變更登記或回復原許可登記事項,並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溪州鄉菜公村民生路二段四二三巷六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溪州鄉民生路二段423巷66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