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苰聚塑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120007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12/02
違規日期
2019/09/2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押出成型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308-02號),本局於108年9月2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核對107年原物料使用量,其中調製顏料使用量為42.15公噸/年,已超出許可核定30公噸/年之10%容許差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行為時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行為時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斗潭路九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沙鹿區斗抵里斗潭路九二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