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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8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8/03
- 違規日期
- 2018/06/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2)」,證號H6173-00號,受測汙染源為燃油鍋爐(E002),排放管道編號P002、空氣汙染物項目為粒狀汙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時汙染源操作中。3.本府環保局委由勁原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採樣分析。2.採樣分析結果"(PSN結果實測值TSP:518mg/Nm3,標準100mg/Nm3)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依同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限期於107年11月1日前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報本府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里工業七路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富林里工業七路一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