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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60036
- 處分日期
- 2019/06/24
- 違規日期
- 2019/03/1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3月19日配合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檢處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棄物代碼:D-1801、D-0299、D-0799、D-0701,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正確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二路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林園區石化三路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