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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超食代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30022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4/11
違規日期
2018/03/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罰鍰金額
NT$84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00廠從事食品製造業,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9時47分派員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189mg/L(標準限值為30mg/L)、生化需氧量80.4mg/L(標準限值為30mg/L)、化學需氧量342mg/L(標準限值為100mg/L)均未符合放流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沛陂里中興路一六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中正路397號
統一編號
167918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