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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90011
- 處分日期
- 2019/09/18
- 違規日期
- 2019/09/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豐鈞企業有限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7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65號),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案經本局108年9月2日稽查結果,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828-S9@17-8A)有清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之聯單紀錄,惟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之規定,於108年6月30日前完成GPS裝置,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南里昭宗路一三之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墩南里昭宗路13之5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