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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龍園餐廳

文號
30-107-040004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8/04/20
違規日期
2018/03/2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在地址: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二段48號1樓)從事餐廳經營,惟經現場查核及貴事業表示污水處理設施水表自107年1月起已損壞;另現場並無水表相關紀錄,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3月22日派員稽查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羅東鎮東安段六○地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羅東鎮中山路二段48號1樓
統一編號
4989445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