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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050010
- 處分日期
- 2023/05/10
- 違規日期
- 2023/02/1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81號),經查申報之111年1月至112年1月營運紀錄資料及廢棄物遞送聯單資料,發現111年5月、6月、7月、12月清除廢棄物總量(397.4、392.58、418.89及418.53公噸),超過廢棄物清除許可量(345.8公噸/月)上限百分之十,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六三號九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4段63號9樓之2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