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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2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2/01
- 違規日期
- 2017/11/2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106年11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資本額達100萬元以上,製程為鐵件加工,廠內堆置廢切削油、廢鐵、廢鋁、廢木材、一般垃圾、廢紙等廢棄物及裝有廢水之貯槽,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即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民成街九六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民承街96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