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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080023
- 處分日期
- 2024/08/28
- 違規日期
- 2024/05/2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事業(化工業(合成樹脂、塑膠及橡膠製造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廠內塑膠押出成型作業區產生之作業廢水(直接接觸塑膠軟管進行冷卻),經馬達及管線回收至地下貯槽、水塔、冰水機等進行過濾、降溫後,再輸送回押出機台循環使用,惟未取得貯留許可文件即逕行貯留廢(污)水。
- 裁處書主旨
- 自113年10月1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第8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龍里三龍街七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龍里三龍街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