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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7/31
- 違規日期
- 2024/07/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本市新屋區高洲段1242地號新建工程等2筆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及裁罰金額如下:(一)第5條:未設置工地標示牌,缺失點數4點。(二)第10條: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 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10點。(三)第16條: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 ,缺失點數10點。上述缺失共計2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16條、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渴望二路一○○巷二○弄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高洲段1242地號等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