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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70011
 
            
            
            
                
- 處分日期
 
                - 2024/07/31
 
            
            
                
- 違規日期
 
                - 2024/07/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本市新屋區高洲段1242地號新建工程等2筆之營建業主,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事項及裁罰金額如下:(一)第5條:未設置工地標示牌,缺失點數4點。(二)第10條: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 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10點。(三)第16條: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 ,缺失點數10點。上述缺失共計2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第16條、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渴望二路一○○巷二○弄一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高洲段1242地號等2筆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