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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120093
- 處分日期
- 2024/12/11
- 違規日期
- 2024/08/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西港區西港堡段215、215-3~215-9、215-11~215-15地號(慶安里中山路229巷6弄2號西側),有未妥善清理積水(B5管線槽及A5一樓樓地板共2處)並已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照片1式。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中山路二二九巷六弄五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堡215、215-3~215-9、215-11~215-15地號(慶安里中山路229巷6弄2號西側)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