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14-04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4/01
- 違規日期
- 2024/1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3號),查(營業半拖車,車號:**-FQ)為清除許可證內登錄之清運機具,惟車身未完整標示公司名稱及許可證字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泰順街三三巷二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寶山鄉國道3號96公里處寶山休息站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