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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保股份有限公司後龍廠

文號
40-112-05001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05/12
違規日期
2023/05/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罰鍰金額
NT$132,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後龍廠(管制編號:K73A0322)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12年5月10日至該廠進行111年8月31日環廢字第1110055471號函(裁處書字號:40-111-080017)及111年12月8日環廢字第1110083595號函(裁處書字號:40-111-120004)改善期限屆滿查驗,經查仍未於改善期限內完成改善,有下列違法事項:(一)經查廠內有廢鐵R-1301、廢塑膠R-0201、廢橡膠R-0301、廢紙混合物D-0699、廢玻璃纖維D-2410產出,且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二)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核准貯存區域貯存廢玻璃R-0401。(三)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上開廢棄物及廢玻璃R-0401廢棄物名稱。(四)111年4月至111年9月申報再利用後碎玻璃產品總計557.08公噸至正順環保有限公司,實際係至桃園市正忠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仍未確實申報產品銷售流向。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3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海寶里渡船頭八之一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後龍鎮海寶里渡船頭8-1號
統一編號
8030675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