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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10008
- 處分日期
- 2022/01/04
- 違規日期
- 2021/08/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0年7月6日至本縣竹東鎮國王段○○地號稽查,查貴事業於現場進行木材加工作業,並將加工過程產出之廢木屑、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廢棄物堆置貯存於前揭土地,該貯存場所未有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於110年○月○日以環業字第○○○○號函裁處在案。本局於110年7月6日限貴事業於110年7月26日前需改善上述違規情事,惟本局於110年8月12日至現場複查時,現場部分廢木材(廢棄物代碼:R-0701)廢棄物貯存場所仍未有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之設備或措施,違規事實明確,爰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南華里長春路一段一七六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竹東鎮新竹縣竹東鎮國王段38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