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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10006
- 處分日期
- 2018/01/26
- 違規日期
- 2017/07/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從事「登山街60巷景觀改造統包工程」,有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之缺失。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106年7月21日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10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之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106年7月31日改善。又106年8月18日發現未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登山街60巷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