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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90040
- 處分日期
- 2021/09/29
- 違規日期
- 2021/05/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7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5月6日10時55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人員於廠外周界進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37,惟該區周界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77500元整,限貴公司於1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具檢測合格報告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提具檢測合格報告者視為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該公司110年9月30日檢送檢測合格報告,認定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豐洲路七四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神岡區豐洲路74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