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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井畜牧場

文號
30-112-09000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3/09/15
違規日期
2023/06/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6月17日派員查獲貴事業未依規定每日確實記錄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表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累計水量讀數。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福興里福興一一六之八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通霄鎮福興段736-1、736-36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