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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40036
- 處分日期
- 2017/04/28
- 違規日期
- 2017/03/01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高鐵台南車站屬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下水道系統,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4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檢驗值39mg/L、標準值3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62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第3條第1項附表二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第5條第3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三重里經貿二路六六號一三至一五樓之一至三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大道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