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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昌不銹鋼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110006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7/11/02
違規日期
2017/09/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申領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而逕行貯留事業廢水於廠內作業機台及集水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應於文到日起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田中央路三二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員林市中央里中央路322號
統一編號
5411053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