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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棗園餐廳

文號
41-108-060037
裁罰機關
宜蘭縣
處分日期
2019/06/28
違規日期
2019/04/2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金棗園餐廳排放含油污之污水及廚餘未經處理設備至前方水溝,導致污染本縣壯圍鄉大福路二段水溝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1日。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宜蘭縣壯圍鄉大福路二段一八一號
違規地址
宜蘭縣壯圍鄉大福路二段181號
統一編號
72810319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