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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文號
23-106-040001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4/05
違規日期
2017/03/23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2)車行路徑(3)結構體,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三四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楊梅區楊新路二段176巷
統一編號
0419194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