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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強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5-05004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6/05/29
違規日期
2016/04/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本案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桃園市政府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附表項次十「依主管機關主動勾稽結果,發現未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者(含各項申報、聯單確認等)或經勾稽發現內容錯誤或不符者」、裁罰事實(一)處貴事業新臺幣6仟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里錦華路二九之二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錦興村錦華路二九之二號
統一編號
2363561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