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富山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富山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5-030023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6/03/22
違規日期
2015/09/0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5年5月6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操作及辦理污泥清運並檢具改善完成照片,或申請辦理許可變更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核已各自違反同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府依同法第45條第2項及修正前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9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柑井里彰美路四段八九巷二二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和美鎮柑井里彰美路四段89巷22號
統一編號
58452608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