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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企業社

文號
41-107-110727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18/11/28
違規日期
2018/07/1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駕駛車輛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到達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及第14條第1項第4款與本府100年5月20日北府環衛字第1000045350號公告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網溪里同安街八○巷一五號二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金山區磺清路135號旁
統一編號
0147114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