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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13-110720
- 處分日期
- 2024/11/28
- 違規日期
- 2024/09/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13年度2月17日未於規定時間執行開機校正作業、7月30日及9月3日未開門營業且未於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登記暫停執行檢驗業務,累積違規數已達3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及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1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0條第4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八○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漢民路八○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