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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110006
- 處分日期
- 2019/11/08
- 違規日期
- 2019/07/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廠稽查,查獲現場從事食品油炸(炸黃豆)作業程序,廠房面積大於50平方公尺以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查貴廠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前揭食品製造程序(食品油炸作業)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廠食品製造程序(食品油炸作業)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南上里民生北路一段一一一、一一三號一、二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11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