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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明股份有限公司裕民廠

文號
20-114-050019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5/14
違規日期
2025/03/2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罰鍰金額
NT$8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於貴廠所屬排放口採集異味污染物,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排放標準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8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大寮里裕民街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裕民街10號
統一編號
85634075
更新時間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