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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華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7-030057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3/26
違規日期
2016/06/2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10月19日環署水字第1040083906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一四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北斗鎮中圳段570地號
統一編號
07569627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