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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6-100035
- 處分日期
- 2017/10/30
- 違規日期
- 2017/08/0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6年8月8日10時45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大業南路19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貴公司西南側大門口前,風向:西北風)發現明顯可聞酸性發酵(似醋酸)刺鼻惡臭。嗣進入廠內查察,於廠房前空地及廠內均發現有同樣酸性刺鼻惡臭,經查貴公司以黃豆粉及益生菌為原料,從事飼料添加劑(複合益生菌)製造,經發酵、攪拌及烘乾後,製成上開產品。廠內雖設有光觸媒及填充式水洗除臭設備,惟收集效率不佳,廠內酸性惡臭由廠房縫隙處逸散於廠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南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小港區大業南路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