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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40039
- 處分日期
- 2020/04/30
- 違規日期
- 2020/04/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現場(建國路廠)存放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D-1504)、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與許可附錄廠區配置圖不符,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6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三路十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樹林里工業三路十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