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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坤華養豬場

文號
20-108-020020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2/18
違規日期
2018/12/1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12月10日派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臺端於108年4月23日前提送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 限改日期:108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五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大里路51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